关于组织开展项目工作室2022年度绩效成果验收及2023年度使用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720

各专业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工作室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突显工作室育人成效,学院将开展项目工作室2022年度绩效成果验收2022年度使用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和要求

(一)验收范围:

序号

房间号

项目室名称

项目室

负责教师

备注

1

E101

考研学习社

钱海忠


2

E102

航运大数据协同创新工作室

陈营营


3

E104

博士工作室

吕太之


4

E203

web全栈工作室

刘睿凡


5

E204

水墨IT工作室

孙若菡


6

E205

教授工作室

王梅


7

E207

移动互联创新工作室

游学军


8

E321

教学管理工作室

颜悦


9

E403

云计算创新工作室



10

E404W

物联网应用创新工作室

何金灿


11

E405

教授工作室

冯茂岩


12

E421

学院设备维修间

唐鸣


13

E503

E505

网络与安全技术研习空间

电子技术创新工作室

戴立坤

张莉


14

E507

集成电路项目工作室

孟晓莉


15

E519

移动通信工作室

王瑾


16

523

博士工作室


待申请

17

522



待申请


(二)验收要求

各工作室项目负责人并整理和提交工作室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过程、业绩成果及佐证材料。报告内容要求详实,客观分析原因,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审核通过的团队可以优先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工作室,验收不通过的工作室将收回。

二、2023年度使用申请工作

为进一步推行 “产学融合、平台共享、模块分流、工匠工坊”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打通复合型人才成长通道,学院将开展2023年度项目工作室使用申请工作(含教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创新创业工作室)。工作室使用遵循“扶优、扶特、扶强”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流动轮换制,有项目立项时,指导老师申请使用,无项目时主动申请退出,师生使用项目室的时间不超过2年。

2.实行任务目标制,每个工作室必须完成省级(或教育厅)的项目(如: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指导教师在项目室有效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6小时。

3.实行安全责任制,指导老师是工作室财产设备及成员(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在工作室的安全教育、职业素养培养。

4.实行评审准入制,项目申请老师根据学校下发的项目任务书,组织学生团队,进行项目工作室使用申请,信息工程学院集中组织评选,择优进入工作室。

5.实行资源均衡制,工作室的分布原则上覆盖各专业中心,涵盖所开设的大部分专业,根据实际取得的成效,适度扶持有培育潜力的项目。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位负责人将2022年度总结报告、2023年度使用申请表和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2)提交到各专业中心审核,审核后在2022923日下班前提交至计算机技能训练中心E315,联系人:陈正林,联系电话:86176111,汇总后统一上报学院。


附件:1. 2023年项目申请表 .docx

2.2023年使用实训室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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