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2023年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拟于近期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年度检查及项目终验工作,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
(一)检查项目范围
2023年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详见附件 1),不含“1+X”证书试点项目、师生竞赛培育项目。
(二)检查组织流程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8日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年度检查表(详见附件2)至学术办,并由专业中心主任审查签字;
(2)项目年度总结报告,详细列出项目完成情况、产生的绩效成果、资金使用情况、建设困难、自查自纠情况及下年度开展工作的规划。
2.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办将按照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立项申请书及绩效目标内容进行审查与认定。
3.年度检查中发现项目建设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年度检查不通过,责令整改。因客观原因(如项目负责人进修、退休或承担其他任务等)导致项目建设任务不能正常开展的,可按程序申请调整项目负责人或终止,由学院审核后执行。
二、项目终验
(一)验收范围
建设期满并已完成建设任务的校、院两级教学建设项目,含课程及资源建设(含教材)、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1+X”证书试点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
(二)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前需确保按照立项书要求完成所有建设任务,达成既定目标,且满足下述要求:
1.教材需完成教材的公开出版或校内自编印刷,校内选用1年,使用情况反馈良好;
2.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需完成设备验收后,实际运行1年,相关实训指导书、操作规程、使用记录完备;
3.课程及资源建设项目,需全部上线运行,学生选课或使用,运行1年,有相关线上教学或使用记录,并依托项目建设开展教学模式或教学手段改革;
4.“1+X”证书试点项目需完成年度试点任务,证书内容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更新相关课程标准,完成师资培训,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未来项目建设情况规划;
5.师生竞赛培育项目,应当达到培育既定目标,产生竞赛成果,由培育项目负责人撰写培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含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绩效成果)及下年度开展工作的规划,教学单位存档备查,培育项目以获奖证书作为成果认定,不单独出具结项认定书;
6.教学改革项目需完成立项书中的各阶段成果,实际运行1年以上,撰写成果总结报告并有相关改革运行过程材料作支撑。
(三)验收组织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验收标准,于12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验收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至学术办;
(2)验收总结报告,详细列出项目完成情况、产生的绩效成果、资金使用情况、问题和自查自纠情况。
2.学院组织专家12月19日验收,验收结果经单位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3.验收结果分为四种情况:1、验收通过(优秀);2、验收通过(合格);3、验收不通过(限期整改);4、验收不通过(撤销立项)。其中验收通过的项目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项目数的30%。验收不通过(限期整改)的项目需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整改,在下一年度验收时可再次提交验收申请,每个项目只能提交两次验收申请,上年度验收结论为“限期整改”的项目如本年度仍未通过验收,应当作撤销立项处理。
三、校级项目认定
(一)认定范围
1.经教务处直接立项的项目,教学单位验收通过后可直接进行项目验收认定;
2.院级项目验收通过为优秀,且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的,参加校级项目认定,并提交相关项目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验收申请书盖章扫描PDF版;
2.认定支撑材料PDF版。音频、视频、软件等电子资源应当作列表为支撑材料,其中音、视频资源须上传至职教云平台供查阅,软件类资源可通过U盘统一提供,U盘上注明姓名,通过认定后留教务处存档备案。
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1、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3、2023年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申请书及认定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