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加强学院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支部之间的横向交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当月的第一周周三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例会。
二、参会人员
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参加工作例会。根据会议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内容
(一)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基层党建党务工作知识,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
(二)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部署落实学院年度党建任务、学校及学院月度党建清单,阶段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三)汇报各党支部上次会议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和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
(四)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交流党支部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介绍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
(六)其他需要在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四、会议要求
(一)会议由学院总支书记主持,每次会议由组织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党支部书记;
(二)例会实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请假,并委托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同志参加;
(三)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例会后,各支部要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
(四)组织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及其他服务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3年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