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项目工作室2021年度绩效成果验收及2022年度使用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973

各专业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工作室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突显工作室育人成效,学院将开展项目工作室2021年度绩效成果验收2022年度使用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和要求

(一)验收范围:

序号

房间号

项目室名称

项目室

负责教师

类别

1

E101

博士工作室

钱海忠

博士工作室

2

E102

协同创新工作室

吕太之

创新创业

3

E104

硕导工作站

乔大雷

硕导工作室

4

E203

web全栈工作室

刘睿凡

项目化改革

5

E204

水墨IT工作室

李晓妍

创新创业

6

E205

实践工作室

孙炯宁

项目化改革

7

E207

移动互联创新工作

游学军

技能大赛

8

E403

云计算创新工作室

陈营营

技能大赛

9

E405

教授工作室

冯茂岩

教授工作室

10

E421

学院设备维修间

唐鸣

创新创业

11

E503

E505

网络与安全技术研习空间

电子技术创新工作室

戴立坤

史有建

技能大赛

12

E507

物联网应用创新工作室

何金灿

技能大赛

13

E519

移动通信工作室

王瑾

技能大赛

(二)验收要求

各工作室项目负责人并整理和提交工作室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过程、业绩成果及佐证材料。报告内容要求详实,客观分析原因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审核通过的团队可以优先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工作室,验收不通过的工作室将收回。

二、2022年度使用申请工作

为进一步推行 “产学融合、平台共享、模块分流、工匠工坊”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打通复合型人才成长通道,学院将开展2022年度项目工作室使用申请工作(含教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硕导工作室)。工作室使用遵循“扶优、扶特、扶强”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流动轮换制,有项目立项时,指导老师申请使用,无项目时主动申请退出,师生使用项目室的时间不超过2年。

2.实行任务目标制,每个工作室必须完成省级(或教育厅)的项目(如: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指导教师在项目室有效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6小时。

3.实行安全责任制,指导老师是工作室财产设备及成员(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在工作室的安全教育、职业素养培养。

4.实行评审准入制,项目申请老师根据学校下发的项目任务书,组织学生团队,进行项目工作室使用申请,信息工程学院集中组织评选,择优进入工作室。

5.实行资源均衡制,工作室的分布原则上覆盖各专业中心,涵盖所开设的大部分专业,根据实际取得的成效,适度扶持有培育潜力的项目。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位负责人将2021年度总结报告、2022年度使用申请表和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2)提交到各专业中心审核,审核后在1015日下班前提交至计算机技能训练中心E315,联系人:陈正林,联系电话:86176111,汇总后统一上报学院。


附件:1.2022年项目工作室申请表.docx

2.2022年项目工作室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信息工程学院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