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工作室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突显工作室育人成效,学院将开展项目工作室2021年度绩效成果验收及2022年度使用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和要求
(一)验收范围:
序号 | 房间号 | 项目室名称 | 项目室 负责教师 | 类别 |
1 | E101 | 博士工作室 | 钱海忠 | 博士工作室 |
2 | E102 | 协同创新工作室 | 吕太之 | 创新创业 |
3 | E104 | 硕导工作站 | 乔大雷 | 硕导工作室 |
4 | E203 | web全栈工作室 | 刘睿凡 | 项目化改革 |
5 | E204 | 水墨IT工作室 | 李晓妍 | 创新创业 |
6 | E205 | 实践工作室 | 孙炯宁 | 项目化改革 |
7 | E207 | 移动互联创新工作 | 游学军 | 技能大赛 |
8 | E403 | 云计算创新工作室 | 陈营营 | 技能大赛 |
9 | E405 | 教授工作室 | 冯茂岩 | 教授工作室 |
10 | E421 | 学院设备维修间 | 唐鸣 | 创新创业 |
11 | E503 E505 | 网络与安全技术研习空间 电子技术创新工作室 | 戴立坤 史有建 | 技能大赛 |
12 | E507 | 物联网应用创新工作室 | 何金灿 | 技能大赛 |
13 | E519 | 移动通信工作室 | 王瑾 | 技能大赛 |
(二)验收要求
各工作室项目负责人并整理和提交工作室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建设过程、业绩成果及佐证材料。报告内容要求详实,客观分析原因,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审核通过的团队可以优先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工作室,验收不通过的工作室将收回。
二、2022年度使用申请工作
为进一步推行 “产学融合、平台共享、模块分流、工匠工坊”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打通复合型人才成长通道,学院将开展2022年度项目工作室使用申请工作(含教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硕导工作室)。工作室使用遵循“扶优、扶特、扶强”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流动轮换制,有项目立项时,指导老师申请使用,无项目时主动申请退出,师生使用项目室的时间不超过2年。
2.实行任务目标制,每个工作室必须完成省级(或教育厅)的项目(如: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指导教师在项目室有效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6小时。
3.实行安全责任制,指导老师是工作室财产设备及成员(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在工作室的安全教育、职业素养培养。
4.实行评审准入制,项目申请老师根据学校下发的项目任务书,组织学生团队,进行项目工作室使用申请,信息工程学院集中组织评选,择优进入工作室。
5.实行资源均衡制,工作室的分布原则上覆盖各专业中心,涵盖所开设的大部分专业,根据实际取得的成效,适度扶持有培育潜力的项目。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位负责人将2021年度总结报告、2022年度使用申请表和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1、2)提交到各专业中心审核,审核后在10月15日下班前提交至计算机技能训练中心E315,联系人:陈正林,联系电话:86176111,汇总后统一上报学院。
附件:1.2022年项目工作室申请表.docx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1日